第(3/3)页 也是,孙昀毕竟是农家子出身,之前那些本领虽不知道是哪来的,但吟诗作赋需要的文学功底更深,没经过教导的话,孙昀不会才是正常的。 王岚悄悄掀开书,看了眼纸上自己写的诗,眨眨眼。 她觉得,她写的这首诗比孙昀念的还好。 难怪狗奴才一直不肯帮她写作诗一类的作业,也不肯教她,每次看完她写的诗就转移话题让她读书。 原来是狗奴才也不会写! 甚至写的诗还没有她好! 王岚瞬间支棱了起来,一边为自己终于有个地方胜过孙昀而高兴,一边又觉得感动不已。 明明写诗写得这么烂,狗奴才却愿意自己出丑也要帮她解围! 王岚猛地看向孙昀,眼睛里闪着微光。 孙昀被看得有些莫名其妙,停顿了下才把最后一句说完,“飞入梅花总不见。” “嘶!”谢夫子一个不慎,手上失力拔下了几根胡须,痛得吸了口气,忍不住揉了揉惨遭拔须的下巴。 在孙昀看过来的时候,他又若无其事地放下手,背到身后。 “这诗写得不错,删繁就简,简单直白却将雪的动态写得淋漓尽致,最后那句堪称点睛之笔!雪融入梅林倏然消隐,梅雪相映,既见其高洁品性,又留白引人遐想,妙!妙啊!” 谢起越说,兴致越高昂。 他还以为孙昀不擅长作诗,没想到,最后一句,短短几个字,就让前面三句的大白话都变得生动起来,骤然拔高了整首诗的意境。 如此巧思,着实精妙绝伦! 王岚眼露惊叹,她还当这狗奴才真的不会写诗呢!没想到写得这么好! 想到孙昀是她的书童,王岚忍不住挺了挺胸膛,与有荣焉,还悄悄看了眼同样怔住的叶清婉。 叶清婉怔怔地看着孙昀,有了最后那句点睛之笔,孙昀所作的这首诗,水平远超于她。 可他不就是个书童吗? 难道…… 第(3/3)页